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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 INTRODUCTION
人物简介
基本信息
李阳律师,毕业于XX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执业于XX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合伙人/骨干律师。执业以来,始终秉持“诚信执业、专业赋能、全力维权”的执业理念,坚守法律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务实高效的服务风格,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全面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业界的良好口碑。从业多年,始终专注于法律实务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善于精准捕捉案件核心要点,精准制定诉讼及非诉讼策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领域
深耕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物权保护、侵权责任、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法律领域,同时兼顾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尤其擅长处理物业管理相关各类纠纷(包括业主与物业服务费纠纷、公共收益分配纠纷、物业履职不当纠纷、业主装修违规纠纷等),熟悉《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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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哪些情况拒交合法
答:业主不能随意拒交物业费,但在法定情形下可拒绝或减免。具体包括: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经催告后仍不整改;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房屋未交付、未收房(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哪些情况拒交合法
答:业主不能随意拒交物业费,但在法定情形下可拒绝或减免。具体包括: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经催告后仍不整改;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房屋未交付、未收房(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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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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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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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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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7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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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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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物业有权停水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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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E EXPERIENCE
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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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E EXPERIENCE
荣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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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11-111111(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咨询邮箱:XXXXX@163.com
官方微信:XXXXXXX(公众号名称)
咨询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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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7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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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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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为信 万物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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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6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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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哪些情况拒交合法
答:业主不能随意拒交物业费,但在法定情形下可拒绝或减免。具体包括: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经催告后仍不整改;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房屋未交付、未收房(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哪些情况拒交合法
答:业主不能随意拒交物业费,但在法定情形下可拒绝或减免。具体包括: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经催告后仍不整改;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房屋未交付、未收房(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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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7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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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被剐蹭,物业该不该赔?楼上漏水楼下遭殃,到底该找谁解决?空置的房子,物业费能不能少交?这些烦心事,几乎每个业主都会遇到。很多人因为不懂法,只能忍气吞声,或者跟物业大吵一架却解决不了问题。今天,我们整理了物业管理中最常见的8个法律问答,用最简单的大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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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和饮水的小秘密
早餐,不再是匆匆一杯咖啡。试试“彩虹法则”:在盘子里铺上红色番茄、绿色菠菜、黄色玉米、紫色蓝莓,蛋白质加一个鸡蛋,碳水来点燕麦。这样一份早餐,只需15分钟,却能让你从上午到下午都精力充沛。全民营养周提醒我们:每一餐都是一个投资,投资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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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E EXPERIENCE
代表业绩
代理新华小区全体业主诉物业
服务企业公共收益分配纠纷案,梳理小区多年公共收益(电梯广告、公共车位收费等)明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功为业主追回被侵占的公共收益XX万元,该案成为当地同类案件的典型案例,有效维护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
小区全体业主诉物业
服务企业公共收益分配纠纷案,梳理小区多年公共收益(电梯广告、公共车位收费等)明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功为业主追回被侵占的公共收益XX万元,该案成为当地同类案件的典型案例,有效维护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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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 INTRODUCTION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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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7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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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收费
业主有权分配吗
答:有权分配。小区公共部位(电梯、楼道、外墙、公共停车位等)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管理成本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公共收益可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剩余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分配方式。
业主有权分配吗
答:有权分配。小区公共部位(电梯、楼道、外墙、公共停车位等)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管理成本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公共收益可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剩余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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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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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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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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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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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是孩子们的专属节日,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心中那份永不褪色的童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回忆。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那些纯真的笑容,那些简单的快乐,都是我们心中最宝贵的财富。在这个六一,不妨停下脚步,回忆一下那些美好的瞬间。也许是一次难忘的生日派对,也许是一次奇妙的冒险,也许是一个简单的游戏,这些回忆都构成了我们童年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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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E EXPERIENCE
代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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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E EXPERIENCE
荣誉资质
执业期间,多次荣获上海 优秀律师\诚信律师 称号
入选上海律师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法律研究及普法宣传工作;
持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证书等相关专业资质
撰写的《物业管理纠纷法律实务研究》一文,荣获XX律师行业优秀论文奖
常年参与公益普法活动,多次走进社区开展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宣讲,荣获“公益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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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7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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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答:有权分配。小区公共部位(电梯、楼道、外墙、公共停车位等)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管理成本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公共收益可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剩余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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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7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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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7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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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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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0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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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终究是我们的渴望,是年青一代的追求。自由,并不是放纵,不是放荡,而是能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让思维尽情的流转,让天赋无畏的释放,让心自由自在的跟着自己的意愿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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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三餐的“营养觉醒”
早餐,不再是匆匆一杯咖啡。试试“彩虹法则”:在盘子里铺上红色番茄、绿色菠菜、黄色玉米、紫色蓝莓,蛋白质加一个鸡蛋,碳水来点燕麦。这样一份早餐,只需15分钟,却能让你从上午到下午都精力充沛。全民营养周提醒我们:每一餐都是一个投资,投资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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